关于印发《湖南省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欧宝直播APP    发布时间:2023-11-08 20:39:20

  为做好我省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经厅同意,现将《湖南省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安防工程建设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2014〕5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现有公路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方案》(交办公路〔2015〕42号)(以下简称“部方案”)和《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交办公路〔2015〕169号)的工作要求,保障我省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动态排查”的方针,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坚持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安全并举,全力整治公路安全风险隐患,逐渐完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全方面提升全省“平安交通”水平。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主体责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等破坏损害公路设施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公路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夯实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基础。

  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着力排查整治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的公路安全风险隐患,满足公众出行安全基本需求。

  坚持规范运作、持续可控的原则,规范公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设计、治理等工作流程,制定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并完善评估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

  1、根据《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交办公路〔2015〕26号)的要求,我省“十三五”期,完成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入库隐患里程67803.79公里(示范省项目953.328公里)的处治任务,其中国道708.96公里(示范省项目598.199 公里),省道15627.3公里(示范省项目304.153 公里),县道17516.96公里(示范省项目 36.927公里),乡道33950.57公里(示范省项目 14.049公里)。完成村道通客运班车和校车隐患处治11398公里。

  2、制定《湖南省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湖南省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专项验收办法及规程》以及《湖南省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后期效果评估办法及规程》,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从隐患排查、设计、咨询、施工至评估的公路安防工程实施经验。

  加强领导,省、市成立安防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出台启动安防工程建设的相关通知;确定省、市级技术上的支持单位,成立技术专家组(省级技术专家组详见附件1);建立省安防工程交流平台,加强安防工程宣传工作;组织从事普通公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设计、项目管理等有关人员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 B05-2013)等技术标准做宣贯培训。

  各市州组织基层单位完成所辖全部普通公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由市州初审并向省申报,经省公路管理局组织技术上的支持单位复核、省厅审批、联网报部,建立“十三五”安防工程建设项目库。

  按照交通运输部《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交办公路〔2015〕169号),制定《湖南省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完成全省G106、S315、X211/S327、Y140等4条部示范路共953公里的前期工作与部专家组咨询工作,下达示范项目计划。

  1、2016年5月-2016年12月。一是出台《湖南省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指导意见》,全面指导全省安防工程的实施工作。二是完成全省部安防工程示范路共953公里的创建及验收工作。三是完成《湖南省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湖南省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专项验收办法及规程(试行)》、《湖南省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后期效果评估办法及规程(试行)》的编制工作。四是完成2016年国省干线安防工程的实施工作(含村道通客运班车和校车隐患处治里程)。

  2、2017年1月-2017年12月。一是邀请部技术专家组参加、完成2016年部示范项目实施效果的后评估工作,形成下一步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二是完善《湖南省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湖南省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专项验收办法及规程》以及《湖南省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后期效果评估办法及规程》等文件,并由省厅正式下发。三是根据示范工程建设经验,完成本年度国省道隐患里程处治3300(含村道通客运班车和校车隐患处治里程)。

  3、2018年1月-2018年12月。一是由省组织《湖南省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宣贯等技术培养和训练,组织并且开展全省范围的安防工程技术交流现场会,全面推广部示范工程创建经验。二是根据示范工程建设经验,完成本年度国省道隐患里程处治3300(含村道通客运班车和校车隐患处治里程)。

  4、2019年1月-2019年12月。根据示范工程建设经验,完成本年度国省道隐患里程处治3300(含村道通客运班车和校车隐患处治里程)。

  5、2020年1月-2020年12月。根据示范工程建设经验,完成本年度国省道隐患里程处治3300(含村道通客运班车和校车隐患处治里程)。

  确保全省基本完成乡道以上和农村客班车通达线路上的村道范围内现有公路安防工程的建设任务。

  各市州要按责任分工,组织专业部门和技术力量,按照部颁最新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及《湖南省现有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指导意见》,集中对所辖全部普通公路做全面排查,建立公路安全风险隐患基础台账,健全台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隐患销号制。根据公路等级、交通流量、交通事故、维养状况等情况,坚持动态排查、定期复查,实时更新公路安全风险隐患基础台账,实施闭合式管理。

  各市州入库项目必须为纳入年报范围且为交通部门管养范畴的项目,城管和其他部门专属的路段不得入库,且符合国家与省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技术规范、管理办法或指南等的定义,涵盖国、省、县、乡道及优先通客运、校班车线路的通村公路上需要增设或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消除行车安全风险隐患的路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自主确定实施项目和建设时序,自主组织实施。优先安排隐患明显、事故多发,车辆流量大、客运车辆通行多,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隐患最突出、治理最急迫的路段。

  市州应按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湖南省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指导意见》统一组织设计工作,确保整条路线的设计标准和技术措施匹配协调。设计单位须在全面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现场设计工作要注重实地踏勘和公路基础数据和交通事故数据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设计批复前应组织省级技术专家组对设计的具体方案进行咨询和审查,确保设计的具体方案合理、可行,综合效果最佳。

  按照《湖南省现有公路安防工程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施工和管理。安防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规范施工监理程序,加强对施工现场、施工工艺的管理,严把材料入场关、施工工序关,严格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设计、监理、施工由拥有相对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批复单位应组织安监、交警等部门及省级技术专家组进行验收。

  各市州要加强实施过程中指导和监督,按权限由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对于未按设计施工、工程质量不合格、隐患未处治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坚决不得通过验收。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定期调度,形成月报制度。做到每月一次报表、两月一次考核,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部示范项目创建的各相关市州要围绕实现“统一设计、统一审查、统一验收、统一评估”(四统一)目标,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示范工程建设,通过实施示范省项目建设,总结示范效果和管理经验。全省市州要充分学习、借鉴示范工程创建经验,指导和推进我省“十三五”现有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

  建立工程实施效果后评估机制,以质量、安全、进度、效益四项主要指标为基础,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区真实的情况的工程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工程实施效果进行科学全面的考核评估。市州应制定公路安防工程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建立公路安防工程实施技术文件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实施前后的防护实施破坏情况(分人为破坏、车辆破坏和地质条件破坏等),分析实施路线的交通事故数据变动情况,对工程实施效果及时做出客观评价,为完善安防工程的实施和有关技术标准提供参考。

  综合运用各种媒介和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实施安防工程的重要意义和成效,并加强与其它省的经验交流。通过建立省安防工程交流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实现信息共享,使各有关部门熟知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全社会形成爱护公路、依法保护公路的良好氛围。省、市州分级开展对安防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特别是开展示范经验的交流和培训,促进安防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隐患治理完成后,各市州应立即明确安防设施养护责任主体,纳入养护工程范畴,并健全公路安防设施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根据安防设施的使用的时间定期维护更新。各市州要加强公路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惩治偷盗公路安全设施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安防设施遗失损毁的要及时予以修复,确保安防设施经常处在良好的技术状况。

  为确保安防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省厅成立由赵平副厅长为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全面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省模式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实施主体、统一安排,保证项目整体推进。实施主体应明确“三个一”责任人,即“一名主管领导、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市州县应对项目实行“七公开”制度,将项目相关信息向社会及老百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省将加强对安防工程的督导和考核,不定期对市州安防工程工作进展进行抽查,实施效果评估结果将对媒体公示,并对实施效果不合格的市州进行通报批评,并将安防工程考核结果纳入当年度省对相关市州的交通运输目标考核。未通过省级抽查的项目,取消相应补助资金。

  安防工程资金保障责任主体为市、县,市、县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到位,确保工程实施顺利,工程所需资金除部省补助外,其余不足资金通过地方财政支持、融资平台筹资、争取国家债券、低息贷款(PSL模式)以及吸引社会资产金额的投入等方式筹集。同时,各地要加强安防工程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对于违规使用安防设施建设工程补助资金的,一律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公路管理局,孔华任办公室主任,陈海民任副主任。